戶口準遷證補發(fā)
發(fā)布日期:2022-01-17
事項名稱 | 戶口準遷證補發(fā) | ||
實施部門 | 屬地派出所 | ||
權利類別 | 行政確認 | ||
法律依據(jù)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 | ||
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 | 不收費 | ||
申報材料 | 1.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第二聯(lián)(遷出聯(lián))丟失且戶口尚未遷出的,遷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簽發(fā)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地公安機關辦理補發(fā)。 2.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第三聯(lián)(遷入欄)丟失的,遷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、《戶口遷移證》到簽發(fā)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地公安機關辦理補發(fā)。 | ||
承諾期限 | 即辦 | ||
咨詢電話 | 0415-7144492 | ||
受理形式 | 屬地派出所窗口 |